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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聘任我院学子为法律志愿者

作者:时间:2014-05-12点击数:

5月8日上午,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在我院举行法律志愿者聘任仪式,我院经管系孙佳佳等十名同学被聘任为泰州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律志愿者。

在聘任仪式上,立案庭栾晓鸿庭长代表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宣读了聘任决定,并为受聘的十名同学颁发了聘书和法律志愿者工作证。学院学生工作处陈小进处长、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郭丽英审判员、受聘同学、经管系师生代表等出席了聘任仪式。

聘任仪式上,陈小进处长代表学院对栾晓鸿庭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陈小进处长要求受聘同学加强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增强个人素质,服从管理,注重学院形象。陈小进处长和栾晓鸿庭长还就学院和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在大学生法律知识普及、依法进行学生管理、预防大学生犯罪等方面开展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此次我院十名同学受聘成为医药高新区人民法院法律志愿者,进一步展现了我院学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提升了大学生的志愿服务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也体现了我院学子“融入药城、服务泰州”的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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