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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申请校内转专业暂行规定

作者:时间:2013-06-28点击数:

为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规范优秀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申请转专业学生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校普通全日制一年级本科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出现违纪现象;

3.身体健康,符合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4.入学后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5.第一学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列本专业年级前20%(含)。

二、转专业比例及限制

1.每个专业可转入/转出的人数控制在该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含)以内。

2.每个专业实际可接受转入人数由各系根据系内师资、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方面条件确定,汇总后在教务处主页公布。

3.专业类各专业之间不能互转;理科生源学生只能转入当年招生的相应的理科或文理科兼招的专业,文科生源学生只能转入当年招生的相应的文科或文理科兼招的专业。

三、办理程序

1. 学生申请。拟转专业学生在第一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填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优秀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申请表》交所在系。每位学生限报一个专业。

2.转出系推荐。学生所在系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审核,计算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的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及专业年级排名,提出推荐意见,并将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及成绩单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务处在校内公示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学生所填志愿,将申请转专业名单送达拟转入系。

3. 转入系考核。系根据专业特点,对要求转入本系的学生进行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考核内容应具有客观性、可操作性、公正性。考核结果报教务处。

4. 确定录取。教务处根据以下考核内容,按转专业比例要求,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学生转专业成绩由下列三部分组成: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占60%(A),学生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年级中排名分值占20%(B),系考核占20%(C)。计算公式如下:

A=(课程加权平均学分绩点+5)×10×60%;

B=20-20/(学生所在专业年级人数×20%)×(排名-1);

C=转入专业系笔试、面试成绩,满分20分。

教务处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院领导批准。

6. 被录取学生在第二学年第一学期到转入系新专业报到注册,随新专业学习。

四、其他

1.学生在校期间只允许转专业1次。

2.转专业学生在2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新专业学习,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3.跨学科门类或跨专业类的学生原则上应从一年级开始修读。非中医学类专业转入中医学类专业学习者,必须从一年级开始修读。

4.学生必须获得转入专业的所有学分后方可毕业。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大于或等于转入专业同课程学分的,可申请免修,以原成绩计入成绩档案;原专业已取得学分的课程学分小于转入专业同课程学分的,应予重修;其它课程学分可计入转入专业教学计划任选课学分。

五、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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